| 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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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宽带 窄带) |
律师自我介绍。解答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问题、共同财产的分割继承问题、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等。 |
| 二(宽带 窄带) |
一方隐匿财产问题、婚前财产归属、父亲再婚后对原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问题、对在校大学生结婚问题的看法、买断工龄款是否夫妻共同财产、与外国人结婚适用法律、与失踪的人办离婚手续等。 |
| 三(宽带 窄带) |
离婚时对公房、私房的处理原则、 离婚后对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处理问题、重婚的处理、有婚外恋情节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对离婚行为增加的看法、抚养权问题、无效婚姻问题等。 |
| 四(宽带 窄带) |
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问题、离婚协议书的公证问题、是否需要给成年孩子支付抚养费问题、如何搜集配偶隐匿财产的证据等。 |
访谈记录
各位新浪网友,大家下午好!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新浪嘉宾聊天室,我们知道婚姻家庭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婚姻是家庭的纽带,而家庭又是社会的细胞,正因为婚姻家庭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而且是我们日常经常遇到的问题,因为我们今天的谈话主题就是婚姻家庭中的财产问题。
今天我们有幸请来了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岳成律师,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是全国十佳律师岳成主任创办的,首先请岳成律师进行自我介绍。
岳成:我是岳成律师,1980年在黑龙江省从事律师,1996年来到北京从事律师,做律师有25年了。
主持人:大家可以提出问题,可以为您回答。
网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始终不知道的,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岳成: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问题,只要债务是用在家庭上,对方不知道,那么也是共同的债务。
网友:婚后2年老公买了车子和房子,这两样写的都是我老公的名字,不知是否是共同财产,如果是怎么分配?
岳成:这个问题这样答,婚姻存续期间,无论是共同债权还是共同债务,都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结婚后的两年买了这个房子,虽然是老公的名字,但是妻子也是共同财产的所有人。
网友:我的公婆在我们婚后买了一套别墅,写的我老公兄弟俩的名字,我们没有居住,是他兄弟和公婆居住,但是费用全部是公婆在出,有一个问题就是,公婆写了所谓的协议,内容就是此别墅是公婆出资购买的,不属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我们签字并按了手印,公婆已经60多岁了,去世后按揭费肯定是由兄弟俩共同承担,不知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是否有财产权?该产权如何分配?
岳成:有协议说的是公婆的财产,你和你丈夫当然没有所有权了,如果公婆去世后,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进行财产分割,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财产。
网友:我和某女正在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离婚期间,我购买的彩票中奖15万元,这笔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如何分割?
岳成:仍然在夫妻存续期间,没有声明的都是夫妻共有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共有财产还是平均分配。
网友: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岳成: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割,但是要照顾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权益,这是第一,一般情况下,特殊情况下,有过错的一方,要给无过错的一方多分一些。
网友:我和我老公去年5月离婚,因为他有婚外恋,约定孩子由我抚养,他的工资单调查不清楚,孩子在我们离婚时就有病,现在还在治疗中,如果降低了抚养孩子学习的费用,孩子的学习和病情都会受到影响,岳律师,难道当初我们的离婚协议一点用没有了吗?现在我也过了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一年的界限,这样对我这样的受害者和孩子不公平。
岳成:像夫妻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尊重协议,遇到其他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或减少,像这位网友说这个样子,当时离婚的协议上,是这样规定的,现在如果要不按协议履行的话,就感到是不是有点吃亏?如果要进行诉讼的话,向法官提出,法官在裁决时会考虑这一点。
网友:我们是在婚后买的房,房屋是我和双亲出的钱,男方没有出一分钱,只是借了5万元,这个钱后来我们一起还的,现在男方出轨,我有证据,现在有了一个孩子,如果法院判决,我可以得到房子和孩子吗?
岳成:关于离婚的孩子抚养问题,法院是考虑有利于子女抚养,子女在哪方抚养要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一般是这个原则进行裁判的,关于财产的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得到的赠与如果没有得到特殊声明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声明的话,证明是你父亲或母亲给你买的,就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网友:父母离婚时和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合法财产如何保护?
岳成:因为我们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就是非常重视的,离婚时以及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也是很强调保护的,那么离婚后子女任何时候都有权利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和生活费。
网友:朋友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上没有涉及小孩的探视权一事,小孩判给男方,现在男方要求女方照顾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因为女方在外地,没有答应男方的要求,现在男方家庭就不允许女方探视孩子,还说女方与小孩见面有影响,影响小孩与后母的感情建立,而小孩是长期跟着爷爷奶奶居住,女方曾到妇联去反映问题,这个事情如何解决?
岳成:关于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探视权,这是法定的,虽然双方离婚了,但是对子女来说呢,血缘关系是永远不能断的,对没有抚养子女一方有权探视自己的孩子,关于探视自己的孩子如果对方不能够允许探视的话,可以要求法院维护探视权。
主持人:我们看看还有没有其他问题。
网友:什么是夫妻个人债务?
岳成:夫妻个人债务就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倚着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费用,比如说赌博,搞一些其他的,不是用于家庭的,应该是夫妻个人一方的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网友:如果双方没有进行任何财产分割,现在有一个机会,发现男方在一年前就买了个人的财产,现在可否要求分割?
岳成:一方隐匿财产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要求法院进行重新分割。
网友:女方骗婚,婚后女方生一女,男方不管不问,已经一年了,现在男方想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岳成:看是否是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就归男方。
网友:婚前以男方名义购买的财产,结婚后是否是共同财产?
岳成:不是,婚前财产就是婚前财产,就是个人财产。
网友:40年以前的分家单现在还认可吗?
岳成:我不知道40年前分家单是否已经履行了,如果履行了,不认可的话,现在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20年了,如果分家单没有履行,40年后现在开始分家,大家愿意,同意40年前的分家单协商一致,但是可以的,但是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
网友:我买房子时,学校和镇政府和我们有协议,房子要转让,就首先转让给学校的教师,我现在住学校宿舍,丈夫那边有宿舍,无房产证,每个月要交30多元费用,还要交水电费、卫生费,我们领了结婚证以后他阿姨送他2000多元买的彩电,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我们是98年2月12日领的结婚证。电视机是98年下半年买的,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岳成: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财产,遵循这个原则来判断。
网友: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如何认定?
岳成: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共有的。
网友:夫妻分居能否作为的理由?
岳成:分居两年前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是以分居作为离婚的理由,是已感情是否破裂作为离婚理由。
网友:我母亲去世两年后,父亲又娶了一个女的进门,在儿女们极力反对的情况下,父亲还是将她娶进门,母亲和父亲有一部分共同财产,有资金和房子,房子在农村那一套,房子在农村不怕被女的夺走,那是早期盖的,我们有提出让父亲将她的财产说出,我们想知道剩多少,但是他并没有说,我们又要他做婚前财产公证,他又不愿意,我们有没有权利干涉这个问题?
岳成:这个问题首先是关于父母离婚后也好,还是一方去世后,要求再婚的,应该保障、保护老年人的再婚的权利,作为子女来说,应该支持、理解老年人的再婚,作为父亲再婚,子女反对这是不对的。这是我第一点要谈的。
关于父亲再婚后,家庭财产的问题,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如果是母亲去世后,他有个财产继承的问题,就是说母亲的那份遗产,如果母亲生前没有遗嘱的话,就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首先是配偶、子女、父母,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是照顾多病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的之外,一般平均分配,这个案子首先是父母再婚,做儿女的应该给予支持、理解,反对是错误的。
网友:在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岳成:那么我们法律明确规定,对方转移财产,一旦发现了,要给他在财产分割的时候要少分,如果转移了财产,当时没有发现,离婚后什么时候发现呢,在两年以内都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配,法律是保护的。
网友:哺乳期间离婚孩子归谁?法律怎么规定的?
岳成:如果男方要求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只有女方提出来,才可以受理,如果哺乳期间,女方有特殊的原因,男方才可以提出。
网友:我男朋友家以男朋友的名字买了一套房,房子是男朋友的名字,那么现在如果是涉及到离婚的时候,房产如何分配?
岳成:结婚前还是结婚后?
网友:男朋友家在去年以男朋友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如果在结婚后,房子的产权如何确定?
岳成: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因婚姻而变成共有,如果是男朋友父母买的,既然是男朋友,还没有结婚,肯定是婚前财产,结婚后也是男朋友的。
网友:请问专家对在校大学生结婚怎么看?
岳成:我个人的观点,是不赞成本科生在校结婚的,现在也有报道说有的学校允许本科生在校结婚,只要是学校没有校规规定,来到我的学校本科生不允许结婚,那么结婚就是合法的,当然要符合婚姻法,男的不能早于22周岁,女的不能早于20周岁,我是不赞成在校生结婚。
网友:您好,岳律师,久闻您的大名,买断工龄款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割?
岳成:咱们的工龄款是属于什么?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还是属于共同财产,他不像军人的伤残费、个人的医疗费是属于个人得,工龄这一块没有特殊约定,还是共同财产。
网友:您好,请问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起诉离婚时应该如何处理财产?
岳成:没有结婚,而是同居的,法院一般是不受理的,你要是没有办理登记,就同居的,我们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网友:跨地区的离婚手续怎么办?这个问得不是特别明确。
岳成:关于就是说双方离婚能达成协议的,离婚有达成协议,而且的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都达成协议,到当地有关机关就可以了,如果达不成协议,就要到法院了。
网友:如果和外国人结婚,按照哪国的法律为准?
岳成:在中国依照中国的法律为准。
网友:如果夫妻一方突然失踪,如何办理离婚?
岳成:你可以宣告失踪,或者是宣告死亡,都是可以的。如果是不到宣告死亡的年限的话,也可以要求离婚,离婚时可以公告送达。
网友:对于婚前单方的财产如房屋,在婚后财产当中如何归属?婚后共同购置的财产、房屋如何归属?
岳成:婚前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除有声明的以外。
网友:结婚几年后,夫妻双方的财产方可为共有财产?
岳成:《婚姻法》有规定,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除非有特殊规定,不以结婚多久为限,原婚姻法是8年后就算夫妻共有财产,现在不是,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
网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主张给另一方的一笔钱为借款,另一方认为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认定?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岳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财产当然是共同财产,一方借给另一方,另一方不同意,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离婚时对私房、公房如何处理?
岳成:私房是个人财产,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除非是一方婚前财产,公房是使用权的问题,离婚时按照房屋所有权的单位,来决定居住的问题,当然是照顾困难的一方。
网友:离婚后,对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如何处理?
岳成:那么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是属于双方共同的,在离婚协议的时候,或者是在判决的时候,这是个财产,它是一个分割,关于说由一方经营,另一方要给这一方补偿,如果双方都争夺经营权的话,双方都同意的话,也可以竞价。
网友:重婚行为应如何处理?
岳成:重婚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它可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反正是说受害这方可以因为重婚去要求离婚,也可以到法院告他重婚罪。
网友:请问如何判断离婚财产分割显失公平。对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怎么判断?
岳成:依照法律就是一方明显地不公平,才叫显失公平。离婚协议一般情况下只要是不违背法律规定的话,都是对双方有约束力的。
网友:我学校福利分房我贷款五万元买了一套,贷款由我还,现在丈夫和我离婚,要是按市价来分,他的要求合理吗?
岳成:婚姻存续期间的贷款买房无论是债务还是房屋的所有权都是双方共同所有的,除非双方有特殊的约定,没有约定的话,就是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主张要房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的话,也可以竞价,就是说这个房谁出钱多,就由谁所有,给另一方钱。
网友:如果男方在外有人,离婚他会少分多少财产?
岳成:在离婚时,一方过错要少分财产,具体少分多少,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由法院的法官来判决。
网友: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还是仍然是一方财产?
岳成:如果双方加在房产证上的话,没有其他书面的约定,说这个房是我们共同财产的话,还是属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不足以证明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非是这个财产是婚前的这方同意了,说我们写在房产证上,当时确实是属于共同财产,不然的话,还是婚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
网友:有财产纠纷的离婚,是先判离婚然后打官司,还是分好财产后再判离婚?
岳成:离婚是可以以两种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到法院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是双方同意离婚,而且财产、子女抚养都达成了协议,到登记机关去登记离婚,如果有一项达不成协议,就要到法院诉讼,诉讼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是离婚的同时分割财产,除非是离婚时一方隐匿了财产,转移了财产,另一方不知道,到离婚后什么时候发现了这个财产,在2年中可以向法院主张重新分割财产。
网友:离婚行为的增加,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倒退,请专家谈谈自己的观点。
岳成:关于离婚率增加,是进步还是倒退,观点始终是不一致的,就我个人来看一般情况下,离婚率的提高,说明大家对离婚这个问题还是认为是社会的进步的现象,那么大家对婚姻生活要求也质量高了,感觉在一起生活不是幸福的,感情确实破裂了可以离婚,离婚是一种很好解决婚姻关系的很好的方式,不要因为离婚造成其他的案件,造成其他不必要的一些纠纷就不对了,大家应该理解,既然是走到一起来,好好生活,生活不下去了,大家就好好地分手,这样可以很好地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
网友:父亲如再婚,婚前财产的确定是否需要书面证明,是否需要公证?
岳成:关于婚前财产,公证或者是书面约定都好,免得到离婚时说不清楚,但是有的财产就不必要了,比如说买房子,你是上半年买的房子,下半年才登记结婚,就是不去公证这是清清楚楚明确地表明房子是婚前财产,有的财产就很难判断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这种情况下有一个书面的约定或者是到公证处公证当然更好一些。
网友:婚前房产老人结婚时未做财产公证,婚后配偶有权继承吗?
岳成:关于继承的问题,只要是死者的合法遗产,都可以发生继承,那么死者生前没有遗嘱的,或者是遗嘱被确认为无效的,就发生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我们国家按照《继承法》来分的话,是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第一顺序继承没有的情况下,才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
网友:离婚诉讼案件的事务所有哪些?怎么收费?
岳成:这个我不太清楚,一般的所都会办理,我们所也会办理,会按照财产标的收费,我们所的网站上面有关于我们所的收费标准,都已经向社会公布了。
网友:妻子生有一周岁的女孩,孩子离婚时如何归属,男方想要。
岳成:法院一般是按照有利于子女抚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这个原则来归属,哺乳期一般是归母亲,其他阶段,只要有利于孩子成长,就归哪一方。
网友:怀疑对方有出轨行为,要求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岳成:怀疑并不是真的有这个问题,怀疑出轨是否影响感情破裂,这也是应该慎重的,关于离婚一定要慎重,因为既然结了婚了,双方就要为对方负责,为家庭负责,不要轻率地就要离婚,所以说离婚要慎重,我虽然说离婚率越高,表明社会就越进步,但是离婚是大事情,我们不能轻率地怀疑对方出轨,就去离婚,这是不妥的。
网友:我因为结婚时年龄不够,弄了假的身份证办的结婚,现在和对方过不下去了,但是民政局认为结婚时年龄不符,现在不给离婚。
岳成:这是弄虚作假行为,应该是无效行为,到婚姻登记机关去撤销这个婚姻,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没有撤销,应该到法院去申请婚姻无效。
网友:专家对同性恋婚姻怎么看?国家应该禁止吗?
岳成:同性恋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态度,我们国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同性恋是否是合法的,我对同性恋是持反对意见的,我感觉那是心理不健康的一种表现,一种扭曲的性取向,所以说怎么看待同性恋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我们国家没有一个规定是取消同性恋还是不取消同性恋,这方面国家没有明确规定。
按照现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民就可以自由,是不是这个事情我只能谈到这里,就是我不赞同同性恋,我是反对的,我认为它是一个心理不健康,或者是扭曲的一种表现,是否是这样的话,同性恋的人反对我这种观点,这是我个人的观点,我们国家对同性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当然法律是可以的。
网友: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满意,什么时候可以提出重新分割?
岳成: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满意,只有在1年内可以提出重新分割,如果是离婚时对方隐匿、转移了财产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现了,在发现之日起2年内提出都是有效的。
网友:我今年28岁了,她25岁,我们年初领的证,现在他认为我和其他人有染要离婚,我是否可以要索取一些赔偿?
岳成:我有一次在朋友的女儿的婚礼上,提到的那样,我对爱情的理解和婚姻的理解,是以我30多年的婚龄20多年的律师生涯办了无数的婚姻案件,之所以能走到一起来,我认为爱情第一是奉献,第二是容忍,两人走道一起,就要容忍对方的缺点,只要不是大的问题,都应该允许双方存在这样那样的缺点,这样家庭才能稳定,感情才能持久,不然的话,稍微有不如意,就提出离婚,这绝对不是一个好的态度,这是不稳妥的,第三个,我的理解爱情就是一种责任。
既然结婚了,就要对对方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不要说我总说追求着爱情,十几年、几十年的婚姻于不顾,又去追求新的事情是不对的,我感觉双方稍有点口角的问题,有点不满的问题,有点疑虑的问题,可以通过夫妻之间的交流、沟通、谈心把它弥补过来,不要轻率地提出离婚,当然如果真的是感情确已破裂了,死亡的婚姻不是说是一个不道德的婚姻嘛,那倒是可以离婚的,我对离婚是持慎重态度的,只有这样的话,对每个人才是负责的态度。
网友:丈夫搞婚外情,我如何要求损害赔偿,是去民政局还是法院?
岳成:到民政只是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协议都达成一致了,才能到民政局去协议离婚,如果没有达成这些协议,只有在法院诉讼离婚,关于一方有婚外情,有过错一方要在经济上补偿无过错另一方。
网友:如果夫妻离婚后再发生夫妻关系,这时妻子怀孕了,怎么处理?孩子由谁抚养?
岳成:离婚后又再怀孕,这不是法律问题,离婚后再在一起生活,就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没有办理属于非法同居,如果对孩子的抚养,不论是婚生的还是非婚生的都要保护孩子的权益,一方抚养,另一方必须给予生活费、教育费。
网友:结婚后买的房子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岳成:没有声明的肯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探视权怎么解释?
岳成:探视权是在离婚后看孩子的权利,如何行使,主要是既保护了父方或母方的权利,同时考虑到对孩子的成长不造成更大的影响。
网友:离婚协议书要公证吗?国家有规定吗?
岳成:离婚协议书不需要公证,离婚协议书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同意离婚了,那么离婚协议书才有效,不然的话,公证了离婚协议也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就是说你必须走法律程序,要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要么到法院诉讼离婚,不能私下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公证了了就私自离婚了,不可以。
网友:想离婚,怎么办手续?孩子能继承财产吗?
岳成:死者有继承了,才有继承的问题,关于父母再婚,孩子成了继父母、继子女的关系,应该保持和睦的、友好的,要体谅父亲和母亲和别人再婚后的不益,作子女的应该支持,关于的问题,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这是两种途径。
网友:结婚前两人各自的财产,婚后怎么分配?
岳成:婚前的财产是个人的财产,婚后怎么分配,是可以双方协商,可以变成共同财产,如果要变成共同财产,要有一个书面的协议。
网友:结婚的时候,是否有必要做财产公证?
岳成: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结婚了大家是感情好去结婚,没到离婚就去公证,也有人认为,既然结婚了,就把财产写得清楚,公证了以后离婚就省得一些纠纷,当事人认为怎么好就去怎么做。
网友: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本人自己一定要去吗?可以代办吗?
岳成:结婚或者离婚都是要自己亲自去办,不可以代办。
网友:老人再婚不登记是否受保护?如果未登记,怎么处理财产?
岳成:父母再婚一般情况下都是要到登记机关去登记,这样比较好,如果说父母没有登记,就属于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共有的财产,以前的财产还是个人的财产,分割的时候也是按照这个原则来分割。
网友:结婚前两人个人拥有的财产离婚后怎么分配?
岳成:婚前财产就是个人的财产。
网友:孩子成年了,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岳成:孩子成年了,就没有必要支付抚养费了,但是成年了,由于疾病、学习的问题,有能力抚养的父母还是要帮助他。
网友:婚前房产老人结婚时未做财产公证,婚后配偶有权继承吗?
岳成:婚前财产那么是这个老人的财产,老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继承的话,就发生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话,他的配偶当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有权继承了。
网友:我父亲在我母亲去世后,又找了一个老伴,如果父亲去世后,是否财产要分给后来的老伴?
岳成:父母再婚,子女一定要支持,如果对四去配偶的父母,做子女的要多加关怀,支持他再婚,再婚后如果是父母去世了,就发生继承了,这个老伴如果结婚登记了,他当然是有继承权了。
网友:同居非法吗?
岳成:同居我们国家的同居假如说男女双方都达到结婚年龄,没有领取结婚证,这个事情国家虽然不赞同、不鼓励,但是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是违法犯罪了。
网友:如何去搜集配偶隐匿财产的证据?
岳成:那就看是在银行的存款还是房产,还是其他重大的事情,这个事情不好回答。
网友:为什么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自的不幸。
岳成: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自的不幸,托尔斯泰的一句话,这是经典的一句话,幸福的家庭当然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都不同的原因造成不幸,这句话真的非常经典,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自的不幸。
主持人:时间有限,感谢岳律师来到新浪嘉宾聊天室,谢谢。
本次聊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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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成简介 |
岳成,男,194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国家一级律师,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办人。
1986年8月-1989年10月,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律师;
1989年10月-1993年4月,黑龙江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3年4月-1996年12月,黑龙江省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6年12月至今,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4年11月,荣登黑龙江省首届“十大优秀律师”榜首;
1995年11月,被评为第一届“全国十佳律师”;
1996年3月,黑龙江省司法厅授予个人一等功;
1998年10月,被评为国家一级律师;
1998年年底,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委托零点调查公司对北京地区律师形象进行社会调查的结果显示,岳成是北京地区知名度最高的律师;
2001年5月,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东方之子》播出了“首届全国十佳律师——岳成”的专题报道;
2001年11月,北京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等联合表彰单位授予“北京市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个人”称号;
2002年3月,北京市司法局授予“对北京市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奖”。
2003年1月,被北京大学法学院聘请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2003年11月,被清华大学法学院聘请为“法律硕士联合导师”。
岳成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办理各类案件逾千件。其中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有:大兴安岭火灾秦宝山被诉玩忽职守案、《秋菊打官司》原作者陈源斌名誉权被侵权案、《工人日报》被诉侵权再审案、《浏阳河》词作者徐叔华著作权被侵权案、 “法轮功”骨干分子李昌被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原河北省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刑事辩护案、国家文物局被诉打捞中国甲午海战“致远”舰纠纷案、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主持人崔永元肖像权、名誉权被侵权案等全国闻名的案件。 |